【今日头条】中卫市不动产9月30日开始统一登记啦!市政务服务中心2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办理!
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》于2015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经中卫市人民政府批准,中卫市沙坡头区自2016年9月30日起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。
一、机构和职责
经自治区党委、政府同意,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《关于市县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及机构设置的通知》,明确将市县有关部门分散承担的土地、房屋、林地、草原等不动产登记管理和监督职责交由国土资源局承担。2015年11月2日,中卫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印发了《关于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和机构设置的通知》,批准成立中卫市不动产登记局,由中卫市国土资源局管理,负责监督指导全市土地、房屋、林地、草原登记和农村宅基地、房屋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工作。同时设置中卫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,隶属于中卫市国土资源局的事业单位,具体负责办理各类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。
二、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
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区域为中卫市本级(包括沙坡头区)辖区范围,自2016年9月30日起,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统一由中卫市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办理,颁发《不动产权证书》和《不动产登记证明》,原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原则上停止发放。按照国家“不变不换”的原则,在2016年9月30日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,权利不变动,证书不更换,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、转移登记时,再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。
三、业务类型
目前,可办理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类型有: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、构筑物所有权登记,抵押登记,土地及房屋的变更登记、转移登记、注销登记、更正登记、异议登记、预告登记、查封登记等。
宅基地使用权、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房所有权的登记由县级人民政府统一组织,暂不接受个人申请。
林地、草原的统一登记时间另行公告。
四、办理地点
办理地点:中卫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,不动产登记窗口。
推荐阅读
【反腐前线】宁夏通报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涉及宁大、宁夏医科大等
【反腐汇报】我区查处107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给予党政纪处分126人 移送司法机关14人
点击“阅读原文”可发布广告
点“写留言”进行评论